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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关于举办“爱米广场杯”——“我的乡村文化合作社”才艺大赛的通知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3-04-19       浏览次数:174

关于举办“爱米广场杯”——“我的乡村文化合作社”才艺大赛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县管各企业,各人民团体: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弘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激发乡村文化合作社创新创造活力,助力乡村文化振兴,经研究决定举办汝南县“爱米广场杯”——“我的乡村文化合作社”才艺大赛活动。
一、活动主题  
新时代  新征程  新风貌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汝南县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汝南县文广旅局、汝南县文联、汝南县融媒体中心
协办单位:汝南县文化馆、汝南东关街
三、活动内容
以新时代乡村振兴为题材,突出地方特色。以“寻找村
宝”“唱响村歌”“齐秀村艺”“同绘村画”为主要文艺表演内容,用戏曲、歌曲、舞蹈、曲艺、武术、朗诵、演讲、非遗(展示)等主要表演形式,展示乡村振兴成果,寄寓美好生活。大赛分为少儿组和成人组两个组别。
四、活动时间
2023年4月14日——2023年6月4日
五、活动地点、报名地址、报名时间及联系人
农商智慧城二期东关街爱米广场(汝宁大街与安城路交汇处)。报名时间:4月14日至5月15日
联系人:王成照:18255501775    0396—8055666
六、奖项设置
(一)成年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7名,优秀奖20名。
(二)少儿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7名,优秀奖20名。
(三)活动另设:优秀辅导奖20名,优秀组织奖5名。
七、相关要求
1.以我县城乡“文化合作社”为依托,以农民文化志愿者为主体,全面展现合作社社员的精神风貌和文艺才能,展示科技强农新成果、产业发展新成就、乡村振兴新面貌,唱响爱党感恩主旋律,彰显农民新风采。以感思奋进、歌颂祖国为主题,充分反映我县农民积极向上、健康快乐的文明风尚,表达对党的深厚情感和真诚祝福。每个乡镇(街道)推荐3-5个不同类型的节目参与全县“文化合作社”才艺比赛。服装、道具、乐器、伴奏音乐等自带。
2.参赛作品应格调向上,品味健康,符合文化合作社形象;政治导向正确,无意识形态风险;不得含有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内容;不得含有低俗、过度娱乐化、宣扬拜金主义和崇尚奢华等内容。
3.本次活动将列入汝南县2023年度公共文化绩效考核重要指标内容。

附件:“爱米广场杯”——“我的乡村文化合作社”才艺大赛报名表



中共汝南县委宣传部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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