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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2023年“最美军嫂”“最美兵妈妈”评选表彰活动开始啦!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3-07-14       浏览次数:254


为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6周年,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军人军属荣誉激励机制和权益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要注重发挥妇女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的重要批示精神,大力弘扬“军爱民、民拥军”的优良传统,充分展示我县双拥家庭和各条战线上军嫂、兵妈妈支持国防、热爱工作、夫妻和睦、家庭美满的良好形象,激励现役军人更好地献身军营、保卫祖国,在全县营造拥军优属的浓厚社会氛围,中共汝南县委宣传部、汝南县妇女联合会、汝南县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最美军嫂”“最美兵妈妈”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范围

汝南籍现役军人(含武警部队)的妻子和母亲以及户籍在汝南内或在汝南工作的现役军人的妻子和母亲。

评选条件

(一)“最美军嫂”

1、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2、具有良好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社会公认,群众评价高。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法违纪行为。
    4、
理解、关心、鼓励配偶爱岗敬业、建功立业,大力支持丈夫献身强军伟业,为实现中国梦、强军梦作出积极贡献。
5、汝南县“最美军嫂”荣誉不重复授予。



(二)“最美兵妈妈”

1、爱党爱国,热爱人民军队,支持子女安心服役,献身国防,视子弟兵为亲人,积极为部队和军人做好事、做实事。
2、关心孝敬老人,悉心抚育子女,家庭和睦,团结邻里,积极参与和谐社会建设,有较高的群众威信和良好的社会声誉。
3、立足本职,努力工作,辛勤劳动,热心公益,社会反响好。
4、鼓励子女在部队建功立业,子女在部队表现优秀。
5、汝南县“最美兵妈妈”荣誉不重复授予。

评选步骤


1、推荐: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要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广泛发动,通过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群众推荐的方式,上报本地符合条件的候选对象。县直单位可按照属地管理推荐。 

2、公示:将“最美军嫂”、“最美兵妈妈”候选名单及主要事迹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各界意见。
3、评审:根据候选对象事迹材料和公示结果,审核评选出“最美军嫂”、“最美兵妈妈”。
4、表彰将于“八一”建军节前夕,对获评“最美军嫂”“最美兵妈妈”者予以表彰。
5、宣传:“八一”建军节期间通过各种媒体对“最美军嫂”和“最美兵妈妈”进行广泛宣传。


具体要求


1、认真推荐、确保质量。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层层开展评选活动,真正把事迹突出、群众认可、示范作用好的“最美军嫂”和“最美兵妈妈”推荐评选出来。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要从弘扬爱国拥军优良传统的高度,将评选活动与双拥模范城工作相结合,生动展现军嫂们和兵妈妈们无私奉献、自强坚韧的美丽形象,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为军嫂和兵妈妈办好事、办实事,为现役军人家庭解决后顾之忧,大力营造礼敬关爱军嫂、兵妈妈支持双拥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3、公开透明、及时上报。评选推荐过程要做到公开透明,要广泛征求各界意见,认真整理材料(表内简要事迹不少于800字),事迹材料要真实感人、鲜活生动、富于感染力。登记表及事迹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并在相应的位置加盖公章(一式一份),纸质版和电子版的推荐表、事迹材料及候选家庭全家福照片(电子版)或“最美军嫂”夫妻照(电子版)于2023年7月21日前报县妇联办公室,过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丁宁
联系电话:0396—8022340
邮 箱:rnfl@163.com
办公地址:行政新区2号楼三楼2314室
附件:1.汝南县“最美军嫂”评选表彰推荐表
2.汝南县“最美兵妈妈”评选表彰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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