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3-08-31 浏览次数:849
近期,市医疗保障局陆续接到部分职工因工作调动造成原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无法显示且无法使用的问题。现对我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合并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我市参保职工因工作调动和身份证号码不同产生两个医保个人账户,可凭身份证到各级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将原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合并到现医保个人账户。
(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二、办理所需材料
参保职工身份证
三、业务办理地点
电话:0396-2608892
电话:0396-6966195
电话:0396-5009559 0396-3732560
电话:0396-8926156 0396-8926678 0396-2359063
电话:0396-8022954 0396-2718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