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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元旦、春节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3-12-30       浏览次数:210

元旦、春节临近,节日聚会、走亲访友、外出旅游明显增多,发生食源性疾病的风险随之增大。为保障全省人民度过平安、健康、祥和的节日,汝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和食品经营者在节日消费时注意以下问题。

一、节日聚餐:

1、选择证照齐全、安全卫生的餐饮单位就餐。

2、点餐要注意荤素搭配、营养合理。

3、不吃感官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

4、慎重选择熟卤菜和凉菜冷食。

5、少吃或不吃生食水产品,切勿食用违禁食品。

6、切忌过量饮酒。

7、不食用野生动物、有毒有害、来历不明的动植物。

8、食物打包存放时间不宜过长,食用前要再次加热。

二、居家烹饪

1、原材原料购买要杜绝“三无”食品,应以当季新鲜食材为主。

2、不食用野生蘑菇、发芽土豆、未煮熟的豆浆等。

3、加工工具、存放容器要按生熟分开、荤素分开。

4、冰箱内生、熟食品应分层放置。

5、隔夜食品、剩菜剩饭应及时放入冰箱内,再次食用时要彻底加热。

6、冰箱内生、熟食品应分层放置。

7、用餐后应做好厨具、餐饮具清洁消毒。

三、餐饮单位

1、餐饮服务经营者要守法诚信经营,严格遵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规定。

2、从业人员上岗须取得健康证明,正确佩戴口罩。

3、严格执行食品原料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

4、加工制作食品须烧熟煮透,生熟食品分开存放、荤素食品分开洗切。

5、餐饮具使用前应彻底洗净消毒。

6、保持经营场所整洁卫生并做好“三防”工作,餐厨垃圾日产日清。

7、一次性集体聚餐人数超过100人的,应做好食品留样工作。

四、选购食品

1.采购食品时,应在选择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或《食品小摊点登记卡》的商场、超市、商店、小摊点等食品销售场所选购食品,索取并保留相关购物凭证。

2.选购预包装食品时,应查看外包装是否完好,包装或标签上是否标注有“名称、规格、净含量、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产品标准代号、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不选购包装标签标示信息不完整、外包装有破损、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3.选购散装食品时,应查看盛放食品的容器或外包装上的标签标识,是否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选购经过分装或在密闭容器放置或有防蝇、防尘、防虫设施存放的散装食品。不选购无标签标识和无防蝇防尘防虫设施可能被污染、外观性状不正常、超过保质期的散装食品。

4.选购有保鲜、保温、冷藏或者冷冻等特殊贮存条件要求的食品时,应注意查看食品保存环境、温度等是否符合食品包装或标签上标示的贮存条件要求,贮存设施设备是否有效运行。

5.选购猪肉、牛肉、羊肉、鸡肉、鱼等畜禽肉水产品时,要注意查看销售者是否持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以及猪肉的胴体上是否加盖有动物检验检疫印章。购买蔬菜、水果、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时,要注意查看销售者是否持有产地准出证明等。

来源:汝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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