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4-11-16 浏览次数:33
一、汽车报废更新:
4 月 24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对个人消 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 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分别补贴 2 万元、1.5 万元。
二、家电以旧换新:
9 月 10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对个人消 费者购买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 吸油烟机等 8 类家电产品,按 1 级、2 级能效水效分别给予 20%、 15%的补贴。消费者购买新家电不以交旧为前提,旧家电通过既有回收体系回收。
三、汽车置换更新:
7 月 25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个人消费 者转让本人名下旧车并购买新车,且完成新车上牌手续的,按购 车价格分档给予补贴。其中,6 万元(含)至 10 万元(不含) 的新能源车补贴 1 万元、燃油车补贴 7000 元;10 万元至 20 万 元的新能源车补贴 1.4 万元、燃油车补贴 1 万元;20 万元以上 的新能源车补贴 1.6 万元、燃油车补贴 1.3 万元。
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对交回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 换购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消费者(不含电动摩托车),按照每辆最 高不超过 500 元给予补贴。
五、家装家居厨卫“焕新”: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净水机、蒸烤 箱、微波炉、洗碗机、消毒柜、扫地机、智能马桶、智能门锁、 淋浴器、智能窗帘、智能晾衣架、智能灯光、助听器、沙发、茶 几、电视柜、餐桌餐椅、水槽、床、床垫、定制橱柜、面盆、浴 霸、定制衣柜、门、梳妆台等 26 类产品,按产品最终销售价格 的 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 1 件,每件补贴不 超过 1500 元。对交回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 换购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消费者(不含电动摩托车),按照每辆最 高不超过 500 元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