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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发布最新通告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5-04-01       浏览次数:43

汝南县公安局 汝南县烟草专卖局
关于征集涉烟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维护国家利益,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涉烟违法犯罪活动,汝南县公安局、汝南县烟草专卖局征集涉烟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线索范围

(一)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假冒卷烟、走私烟、雪茄烟等烟草制品,以及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

(二)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丝、复烤烟叶、卷烟纸、烟用丝束、滤嘴棒、电子烟烟用烟碱、雾化物、“空烟管”及“茶烟”等类烟产品;

(三)非法制造、拼装、销售、运输、存储烟草专用机械;

(四)非法印刷、销售、使用他人卷烟、雪茄烟等烟草制品注册商标标识;

(五)非法收购、运输、储存烟叶;

(六)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购进、无证运输、无证批发(零售)卷烟、雪茄烟等烟草制品,以及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

(七)法律法规及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涉烟违法行为。

二、举报奖励标准

为鼓励积极提供线索,我们将根据有关规定,由烟草部门对提供有效线索并查证属实的举报人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部分奖励标准如下:

(一)查获生产、运输、销售假冒卷烟、走私烟,举报奖励标准为600元/万支(50条);

(二)非法经营真品卷烟,根据举报违法情形,举报奖励标准为查获货值的5%—8%(单个案件最高30万元);

(三)查获“空管烟”及“茶烟”等类烟产品的,举报奖励为100元/万支;

(四)查获烟机设备的,每台最高奖励3万元;

(五)查获“空烟管”生产设备的,经鉴定为伪劣烟草专用机械卷接设备的,按照2万元/套为计算基准;

(六)查获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的,单个案件举报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

具体奖励标准、办法将根据举报实际情况,按照烟草行业有关规定的奖励标准和办理程序执行。

三、举报联系方式

县公安局举报电话:110      13839935649

县烟草专卖局举报电话:13603800823    13503961388

打击烟草专卖品制假售假、走私贩私等违法行为,维护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的卷烟市场秩序,需要你我共同参与,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烟违法线索,我们在此承诺,将严格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依法依规查处并反馈处理结果。

特此通告。

汝南县公安局
汝南县烟草专卖局
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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