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扩大组织选人用人视野,鼓励优秀干部脱颖而出、主动担当作为,努力构建适应现代化汝南发展的选人用人机制,近期结合汝南县干部队伍实际,经县委研究,县委组织部印发《汝南县实名制推荐县管党政干部人选实施办法(试行)》。
《办法》规定,实名制推荐干部必须遵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和“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二十字好干部标准。
《办法》明确,实名制推荐干部办法共13条,分别对实名制推荐干部的范围、原则、条件、形式、岗位、程序、推荐干部的管理和使用、推荐的纪律要求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规定。
《办法》的出台,将会进一步激励全县广大干部在各条工作战线上担当作为、勇挑重担、展示才华,不断提高干部接受各种挑战的主动性、积极性,为建设“三县一家园”宏伟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来源:汝南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