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2-07-24 浏览次数:364
近日汝南县出台了《汝南县实名制推荐县管党政干部人选实施办法(试行)》。
《办法》规定,实名制推荐干部必须遵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和“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二十字好干部标准。
《办法》指出,实名制推荐干部工作分为领导干部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领导干部推荐是指县处级领导干部或县管正科级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主管、分管或联系单位的干部,通过书面形式进行推荐。个人自荐是指乡科级及以下干部结合自身特长和综合能力素质,就自认为适宜的岗位或领域,通过书面形式进行自我推荐。实名制推荐干部工作采取常态化推荐的形式进行。
《办法》指出,实名制推荐干部适用于汝南县在职在编在岗乡科级及以下干部。重点面向工业发展、城市建设、乡村振兴等经济社会发展一线岗位、急难险重岗位和其他专业性较强的岗位。
《办法》明确,实名制推荐干部办法共13条,分别对实名制推荐干部的范围、原则、条件、形式、岗位、程序、推荐干部的管理和使用、推荐的纪律要求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规定。
《办法》的出台,将会进一步激励全县广大干部在各条工作战线上担当作为、勇挑重担、展示才华,不断提高干部接受各种挑战的主动性、积极性,为建设“三县一家园”宏伟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