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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引以为戒!“场所码”使用“走过场”,我县2家商铺被依法查封!

来源:原创       发布时间:2022-08-25       浏览次数:184

为进一步从严从紧从细抓好疫情防控工作,8月24日,汝南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部门,加大对各类经营户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对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的依法严肃追责。对“场所码”落实不到位、不规范的诚信志远果业、古色牛香牛杂火锅2家商户依法查封。

汝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不落实进店人员扫场所码、测体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诚信志远果业、古色牛香牛杂火锅现场采取关停整改处置措施

汝南县公安局对不落实进店人员扫场所码、测体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牛香火锅店老板韩某(位于汝南县吉祥大道)和诚信水果店老板陈某(位于汝南县康强路和汝宁大街交叉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分别给予警告治安处罚。

行动中,执法人员采取口头提醒、现场指导、立行立改的工作方式,重点督查贴码不扫码、扫码走过场等问题的各类商铺,督促各场所负责人严格落实“逢进必扫、逢扫必验”,对店铺负责人进行了详细的询问,对未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商铺负责人进行现场教育。

下一步,汝南县将会加大督查执法力度,加强对“场所码”使用情况的查处,对“零扫码、低扫码”经营主体“零容忍”。

当前,我县全面开展“场所码”推广使用工作,请广大市民、企业事业单位和各类经营户主动配合全县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提醒广大经营者,停业整顿不是目的,提升群众防控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才是根本所在。疫情防控要从你我做起,各行业经营者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除做好自身疫情防控外,对每一位进门顾客必须要“扫场所码”、测温、戴口罩;同时广大顾客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个人责任,加强自身防护,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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